宜陽縣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

日期:2020-06-24來源:
宜陽縣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
 
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92號)規定,為了更好地為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,制定本指南。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。
  一、工作機構
  本政府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開申請,受理機構為宜陽縣林業局。
  辦公地址:城北區錦屏大道與緯一路交叉口
  辦公時間:上午8:30—12:00  下午14:00—17:30(冬季)
       上午8:30—12:00  下午15:00—18:30(夏季)
  聯系電話:0379-68882447
  通信地址:城北區錦屏大道與緯一路交叉口林業局辦公室
  郵政編碼:471600
  二、目錄編排體系
  本行政機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、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,主要含以下要素:
  1、索引號。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。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。信息索引號由“地區及部門編號”、“信息分類號”、“信息生成年號”、“信息順序編號”四組代碼構成。
  2、公開內容。簡要描述公開信息的內容。
  3、公開形式。公開形式是指公開信息的種類,分為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和免于公開三類。
  三、主動公開
  (一)公開內容
  1、領導名單;
  2、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;
  3、2014年度工作計劃;
  4、重要會議主要內容;
  5、重點工作;
  6、依法應公開的其他信息。
  (二)公開形式
  對于需要主動公開的信息,本機關將主要通過宜陽縣人民政府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titigao.com)、廣播、電視等媒體予以主動公開。
  (三)公開時限
 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,本行政機關將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。法律、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  四、依申請公開
  (一)提出申請
  填寫《宜陽縣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,詳見附件),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。
  1、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上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字樣。申請人通過電報、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相應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  2、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,當面提出申請。
  (二)受理申請
  1、審查。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后,將對申請的形式要求是否完備進行審查,對要件不完備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。
  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,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,為提高處理效率,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是提出申請。
  2、處理。本機關對收到信息公開申請,能當場答復的,應當當場予以答復;不能當場答復的,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;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,經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,并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。
  (1)屬于主動公開范圍信息,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  (2)屬于部分公開的信息,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;
  (3)屬于免予公開信息,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;
  (4)不屬于本機關的信息,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;
  (5)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。
  3、答復。按照申請人在《申請表》中的要求,可提供紙質、光盤或其他介質形成的政府信息,并可通過自行領取、信函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得。
  (三)收費情況
  1、檢索費。行政機關根據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并通過紙張、磁盤、光盤等介質提供信息的,可以按照信息的件數收取檢索費。檢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、審查、編輯等。
  2、復制費。包括復印費、打印費、光盤費。
  3、郵寄費。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和國家郵政局規定的資費標準計收。
 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,應申請人要求所發生的復制、郵寄費用可參照上述收費情況執行。
  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,可以在《宜陽縣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》中一并填寫。
  五、監督方式及程序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縣監察部門投訴。此外,公民、法人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。
 
 
 
 
 
 
宜陽縣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內容
 
  一、單位概況
  縣林業局工作職責:(一)貫徹執行國家、省、市、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、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政策、法規并依法監督檢查;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。(二)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、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。(三)組織協調全縣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,組織、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;指導國有林場(苗圃)、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;負責組織、指導林木良種的培育、審核、檢疫、檢驗工作。(四)組織指導對全縣森林資源 (含用材林、防護林、經濟林、薪炭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)的管理;組織協調全縣森林資源調查、動態監測和統計;審核并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;編制匯總森林采伐限額,經批準后監督執行;監督林木、竹林的憑證采伐與運輸;組織指導林地、林權管理并對依法批準的林地征用、占用進行初審;負責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并監督林地開發利用;指導全縣林地調查、定級、評估工作。(五)組織、協調、指導、督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;組織對《森林法》、《野生動植物保護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;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,指導、協調、監督、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;打擊違犯《森林法》、《野生動植物保護法》的違法犯罪活動;組織、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、檢疫;承擔全縣獵槍彈具的管理工作。(六)組織、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;負責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;負責全縣瀕危物種保護和國家、省保護的野生動物、珍稀野生動植物救護、繁殖、馴養工作。(七)組織、指導全縣各類商品林(包括用材林、經濟林、薪炭林、藥用林、竹林)和公益林的培育。(八)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、宣傳、教育工作;組織、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活動。(九)指導和宏觀管理全縣木材生產、木槳造紙、木竹及林果產品加工、森林旅游、林產品加工、木本藥材等林業產業。(十)制定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、退耕還林工程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,監督工程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。(十一)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  2013年,宜陽縣林業局在縣委、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及省、市林業工作會議精神,結合全縣總體工作部署,以生態建設為重點,以興林富民為宗旨,科學規劃,狠抓落實,大力開展造林綠化和森林經營管理,林業各項工作取得較好成績。造林完成6.4萬畝。森林撫育完成1.93萬畝。完成洛盧高速綠化41公里。核桃基地建設完成0.8萬畝。花卉苗木林果產業基地建設完成0.8萬畝。
    2014年林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:以生態林業民生林業為中心,以改革創新為動力,以轉變發展方式為手段,著力增加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,著力提升林業產業,著力建設生態文明,發揮林業的多種功能和效益,進一步改善宜陽生態狀況、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的生態承載能力。主要目標:完成營造林面積7.7萬畝。其中,洛陽市城市林業生態圈項目2.85萬畝,國家造林項目2.65萬畝,國家封山育林項目1.55萬畝,森林撫育0.65萬畝。

  二、內設科室及工作職責
  內設辦公室、總工室、計財股、營林股、退耕天保辦、林政股、林業執法大隊、林地辦、防火辦、林改辦、績效辦、紀檢監察室12個股室。下轄森林公安局(正科級)、國有宜陽林場(副科級)、香鹿山生態園管理處(副科級)和林業技術指導站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、森林資源管理站、國營韓城苗圃。
  三、單位地址及聯系方式
  地址:城北區錦屏大道與緯一路交叉口
  電話:0379-688824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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